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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做好船员违法记分及管理工作,我局组织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征求意见稿(见附件)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箱(外网):cycmsa@163.com;
2.联系电话:025-83520211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。
交通运输部海事局
2024年5月15日
附件1.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(征求意见稿).docx
附件2.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修订对照表.docx
附件3.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(征求意见稿)修订说明.doc
附件4.意见反馈表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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