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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复议,我局组织修订了《海事行政复议工作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箱:hnhs@hainan.gov.cn;
2.传真:0898-68666526;
3.联系人:孙拓;
4.联系电话:0898-68626128。
请于12月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。
附件:《海事行政复议工作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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