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更好的发挥船舶技术规范的基础性、先导性、战略性、服务性、保障性作用,提高船舶技术规范体系的完备性和引领性,促进我国航运和造船业高质量发展,我局组织制定了《船舶技术规范体系(2024)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箱:msacgc2018@163.com。
2.通信地址: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(100736)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。
附件:《船舶技术规范体系(2024)》(征求意见稿)
交通运输部海事局
2024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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