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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处罚,我局组织对“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”进行了修订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箱:zfc@msa.gov.cn;
2.传真:010-65292473。
请于11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。
附件1: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海上).doc 附件2: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内河).wp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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