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》要求,我局组织起草了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》(征求意见稿),拟对《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》中的海事免罚事项进行调整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箱:zfc@msa.gov.cn;
2.传真:010-65292473。
请于3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。
附件: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(征求意见稿).wp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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